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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知道自己有非常嚴重的感情潔癖,時間之早,恐怕是中學時代便已然成形,才會刻意忽略《倚天屠龍記》和《鹿鼎記》;若非高三跟老爸賭氣,這兩部金庸作品,我大概會堅持一輩子不看吧。

大三以後,慢慢接觸占星學,發現與感情相關的月亮和金星盡皆位在處女座,似乎更為這「感情潔癖」四字尋到了理論基礎。外遇、劈腿、第三者、見一個愛一個……甚至只要是交往不夠真誠,這些全都是我的地雷,誰敢踏一步,保證轟然炸毀,沒半點商量餘地。非但如此,我從未覺得這樣的想法有何不妥。
 
開始出現改變,大概是念了研究所之後。聽了身邊朋友的情況,雖然無法完全扭轉原先的觀念,但至少做了一些調整;開始明白,感情有太多無法理清頭緒的成份,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是非對錯,「情不自禁」與「不得已」也不一定就是文飾個人罪過的藉口。當然,再加上自己的經驗,更讓我對情事的複雜以及難用三言兩語道盡有很深很深的感觸。
 
然而,當我看完孟華《男人》之後,雖然很不甘願,但仍無法自我欺騙--如果我是汪文瑾,大概會毅然絕然選擇離開吧;我很難想像,自己會願意跟內心有另個女人存在的男人走一輩子。並不是說非得成為彼此的初戀,而是每段感情不是應該在心裡得到妥善處理之後,才去招惹新的桃花嗎?否則,就是在二度進場之前,先向新對象坦白,豈有後來才表明痛苦掙扎的道理?
 
真是可怕的感情潔癖,我不得不承認。
 
然而,以我現在的認知,這四個字已經不再是理應緊抱的信仰,相反地,在它背後透露出的,恐怕是對人性的過度嚴厲、只圖自我保護的私心,以及深藏的怯懦自卑。
 
很想放掉它,完完全全地放掉它,而真正學會以寬容和慈悲看待別人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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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yt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