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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媒體,我存有偏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娛樂消息也就罷了,讓我憎厭的是--為什麼連嚴肅、重要的議題往往都用娛樂的角度來看待?然後,增添自以為幽默的旁白,實際卻處處顯見苛薄尖酸;一遇批評聲浪,動輒擺出「民眾有知的權利」的句子,儼然一副大義凜然、替天行道的模樣。
 
這種感觸從陳水扁執政以來特別明顯。不單單是近年來被炒翻天的貪污事宜,早在他還意氣風發、成為政權輪替第一人的時候,媒體對扁家的矚目程度簡直到了某種恐怖的地步。誠然,英國王室、美國第一家庭也都是眾所關注的對象,甚至那是全球性的。然而,對第一家庭成員如此鉅細靡遺地放大檢查,我不敢講臺灣第一,但已著實無法忍受。
 
或許有人會說「這就是公眾人物必須付出的代價」,但這個代價是否等於應該包容他人無止盡地窺探,我想那是另一回事。更何況,一個人在未被認定有罪之前,不是應該視之為無罪嗎?可是今天記者也好、政論節目也好,看待陳幸妤的方式卻好像她已經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這就是臺灣人的法律素養?至於,追探她是否會與黃芳彥碰面,這是媒體該做的事嗎?我不知道……
 
我真正難過的是,當媒體反覆播送陳幸妤在紐約街頭發飆的畫面時,除了任意為路人甲乙丙加上獨白文字說明之外,我看到了那些團團包圍她的記者們,臉上是「幸災樂禍」的表情;我想,這就是記者們認為陳幸妤的價值所在吧?就算暫時無法從她身上查到什麼貪污、洗錢的證據,至少她的「表演」很精采、很具震撼力和娛樂效果。人性之醜惡,莫甚於此!
 
從陳幸妤開始投書報紙,就不斷有人臆測她的動機,並認為她的說詞全都是推託。平心而論,她對於媒體和政論節目若干名嘴的批評沒有道理嗎?台面上這些人就算認為她說的話有幾分是真,但最後往往又用「早就如此現象了,她會在這個時間點提出來,恐怕目的是……」的一句,將內文裡的重點大筆略過不談,而開始在高空揣想、編造;究竟模糊焦點的、推託的是誰?對臺灣人來講,急事才是要事,無法立刻改變或看見成效的就不是什麼重要事。
 
陳幸妤三番兩次提到媒體對待馬唯中的方式不同,這也的確是事實。如果大家還有印象,在陳水扁以「臺灣之子」的改革形象擔任元首的時期,陳幸妤就已經被跟拍得很嚴重了,連她在哪一家西點店家買麵包都被報導、拍攝,難道這也算是「公眾人物的代價」?老實說,陳幸妤的性格的確真率了點,不過仔細想一想,她對於個人隱私和自由空間的捍衛,從頭到尾都很一致,無論她父親的政治行情是站在雲端還是跌落谷底。
 
換作是任何一個人,能夠長期忍受這樣子的生活嗎?就算是布萊德彼特和安潔莉娜裘莉也沒有受到此等「待遇」吧。
 
更可笑的是,媒體除了拍她街頭發飆的畫面之外,還去訪問在美國執業的華人牙醫,然後開始計算陳幸妤的月薪,接著就提到她若在美國開業年薪可達千萬以上。調查與報導這件事的目的何在?就算年薪達千萬以上,那與她的身份無關,又不是不工作就能伸手拿錢;她大學就讀陽明牙醫,憑的也不是父親光環,而是扎扎實實考大學聯考的結果,這個科系的就業情形本就如此,是否有必要特別去採訪,並與已非第一千金又非被告人的陳幸妤掛在一起?那麼,我是否可以合理猜測媒體這樣報導是為了加深觀眾對於扁家豪奢的印象?
 
前第一家庭如若貪污、洗錢,那的確是全民的遺憾,可為什麼我感受到的卻非這樣,而是歡欣喜悅或冷眼旁觀?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思考在體制上應該如何調整、改變,讓這樣的遺憾不會重演?對於現在政府的所做所為,也予以監督和討論,而不是由媒體和名嘴帶領全民用「揣測」來辦案。
 
什麼時候臺灣人才能將目光自陳水扁身上稍稍移開呢?這方島嶼以及島嶼外的世界還有很多比「陳幸妤若在美國執業年薪多少」更具重要性的事情應該去關心。民眾不僅有知的權利,同時也應該有拒絕接收垃圾資訊的權利才對。

究竟是媒體還是觀眾將臺灣人的世界變得如此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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